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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更换玉立路两侧遮雨篷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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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09-05-07 | | | 字体:【大 中 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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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更换玉立路两侧遮雨篷的通知
各沿街业主:
为加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创造整洁、优美、文明的城市环境,根据《宁波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和《余姚市城市容貌标准》相关规定,凡破损陈旧及其它影响市容市貌的雨篷都需要及时更换。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关于遮雨篷的设置。原则上,有外屋檐的店面不得设置遮雨篷;无外屋檐的店面确实需设置的,必须规范统一,并且不得侵占他人位置。
二、关于遮雨篷的尺寸。通过城管部门的踏勘,根据路况确定道路两侧雨篷的尺寸,但外挑的宽度最大不得超过1.2米,长度与店面同宽。遮雨篷安装的高度根据房屋的高度经过现场踏勘后决定,但不得低于2.4米,同一街面的遮雨篷基本保持在同一水平线上。
三、关于遮雨篷的颜色。通过踏勘,根据情况确定道路两侧雨篷的颜色,并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四、关于遮雨篷的结构。新更换的雨篷一律设置为伸缩雨篷,并且保证雨篷缩进后紧贴屋檐。
请各业主顾全大局,城管局将于2009年5月10日后按照标准统一进行更换,确保雨篷的整洁、安全、美观。
余姚市城市管理局
二〇〇九年五月七日
送达回证
今收到《关于更换玉立路两侧遮雨篷的通知》一份
单位(个人)名称 联 系 电 话
门 牌 号 雨 蓬 性 质
送 达 时 间 签收人(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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