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 姚 城 管
第五期
余姚市城市管理局 2009年5月31日
本期摘要
领导视察
副市长王祥林调研垃圾发电厂项目工程
省卫生城市复查确认督导组来姚督导市容卫生工作
行政执法
行政处罚工作要努力实现四大转变
近期视点
城管部门着力美化市容市貌
城管局“四到位”遏制重点区块违法建设
温馨提醒
市民违反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将受行政处罚
小手”牵“大手” 学校联家庭
领导视察
副市长王祥林调研垃圾发电厂项目工程
5月14日下午,副市长王祥林调研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工程,赴小曹娥工业园区的热电厂听取了垃圾发电厂项目筹建汇报。市城市管理局局长吴志林等陪同调研。
王祥林指出,当前我市生活垃圾发生量为800余吨/天,余慈地区统筹发展、生活垃圾实行一体化处理,今后两三年将达到1200-1500吨/天,提升生活垃圾处理水平迫在眉睫,要充分认识建设垃圾发电厂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垃圾发电项目,实现了废旧资源的循环利用,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符合国家倡导的发展循环经济、促进节能减排的要求,符合我市创建生态市的要求,是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有效统一。
王祥林要求,要科学论证,优化方案,进一步研究项目可行性,在吸收成熟模式、技术的基础上,作出新的探索和改进。要长远规划,整体考虑,加快推进垃圾发电厂环评及设计方案论证,把这项关系我市未来发展、涉及百姓生活质量的大事做得更好。要加强领导,成立专门工作领导小组,发改、环保、电力等相关职能部门要提前介入项目建设,争取项目于2009年7月开始启动建设。
省卫生城市复查确认督导组来姚督导市容卫生工作
5月15日,以省爱卫办常务副主任夏时畅为组长的省卫生城市复查确认督导组一行来姚,对我市巩固省级卫生城市工作进行督导,以帮助我市更好地迎接省卫生城市复查确认。省督导组成员就市容环境卫生方面内容,分别前往居民小区、车站、农贸市场周边、垃圾中转站、垃圾发电厂等地进行了实地巡查。省督导组充分肯定城管局迎接省卫生城市复查确认工作,并对环境保洁、专项整治、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等方面提出了一些整改的意见和建议。
行政执法
吴志林局长在2009年1至4月份案审工作交流会强调指出
行政处罚工作要努力实现四大转变
为不断提升办案水平,进一步适应行政综合执法工作要求,5月13日上午,城管局召开2009年1至4月份案审工作交流会议。局长吴志林在会上作重要讲话。副局长徐利奎和局党委委员闻雪芬参加会议。
吴志林局长在会上强调指出,行政处罚工作要努力实现四大转变,城管队员要着力提高四种能力。吴志林指出,我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即将成立,今后行政处罚工作总体要求更高、涉及领域更广、管理地域更宽、政府与市民对城管执法工作的要求也更高。城管执法队员作为城市管理的一支生力军,要着力提高四种能力:加强学习能力,提高执法业务水平;加强沟通能力,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加强办案能力,提高案件案卷质量;加强执法能力,提高城管公信力。在提升队伍综合素质的同时,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努力实现四大转变:由粗放型向精细化转变,由单一管理向综合执法转变,由教导式向处罚式转变,由兵团作战向服务型转变。
会上,各直属中队汇报了近阶段的案审工作情况;法规科对执法案卷中存在的相关问题作了小结提高。市法制办同志指导城管队员在执法时应强化三种意识,即提高证据意识、规范程序意识、正确适用法律意识。
副局长徐利奎和局党委委员闻雪芬分别结合各自的工作职能作了进一步要求和部署。
近期视点
保障国际河姆渡文化节顺利举行
城管部门着力美化市容市貌
随着首届国际河姆渡文化节的临近,连日来,城管部门加大了对南雷南路的服务保洁力量,专门安排25名保洁员,实行不间断保洁,及时清理道路两侧及绿化带内的垃圾,并安排执法分队现场清理“六乱”,擦亮“迎宾大道”,迎接参加文化节的中外宾客。
为确保国际河姆渡文化节的顺利举行,市城管局统筹安排,全力投入到文化节期间的市容环境保障工作中。该局共为沿街两侧店主免费配置环保型果壳箱2000余只,更换破旧遮阳(雨)棚80只,整改店面招牌50条(块),修复霓虹灯广告60处,进一步规范了户外设施。从4月28日开始,城管队员还加强了市容巡查,每天从早上6时至深夜12时,坚持全天候执勤巡查,晚上也安排20多名队员在市区主要道路上进行巡查,发现问题,立即纠正。该局同时对文化节活动的主要区域进行了环境整治,共清理占道经营69处,教育劝导无证摊贩进入临时疏导点交易87人次,纠正乱停放496车次。
做好环卫保洁也是城管部门的一项重点工作。从5月10日起,市环卫处对城区主要道路和商贸繁华地段实行增员保洁,每天安排近900名保洁员进行清扫,确保城市环境整洁干净。
(原载2009年5月25日《余姚日报》第一版)
城管局“四到位”遏制重点区块违法建设
一是责任到位。把城区划分为6大城市规划违法建设严查严控区,每个区域由1名班子成员,1个执法分队,4-5名执法队员责任包干,管理责任和工作目标具体到每名执法队员。对管理效果每周一督察,每月一考核,每季一考评。
二是服务到位。与规划、公安、建设、土国等部门及乡镇、街道、村(社区)建立联合协作机制,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加强信息沟通与工作协调,实现信息共享、人员共享、资源共享、联合执法,齐抓共管。近日会同梨洲街道办事处、公安及有关单位联合行动,对最良村一违章建筑进行强制拆除,有力推进重点区块改造。
三是巡查到位。执法队员每天对管理区域实行不少于2次的地毯式巡查;包片领导、班子成员每周督察和跟队巡查不少于2个工作日,努力使违法建设查处率达到100%。
四是处置到位。保持违法建设高压严管态势,所查处的违法建设,立即执行法律程序,即时立案处置,立案一处,拆除一处。今年1至4月份,查处违法建设30余起,集中拆除违法建设11处,建筑面积1800余平方米,有力震慑了重点区块抢占抢建行为。
(原载《信息通报》第15期、《每周要情》第18期)
店面招牌引发邻里纠纷
城管队员当“老娘舅”化解矛盾
四明西路204号店面业主与楼上住户因店名招牌设置问题发生了纠纷,双方互不相让,邻里关系十分紧张。近日,通过城管执法队员的耐心协调,这场纠纷终于得到了圆满解决。
5月7日,家住四明西路204号二楼的任女士向市城管局直属三中队反映,楼下店面的店名招牌影响了她家晾晒衣物,并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要求拆除。执法人员经过现场勘查、制作询问笔录后认为,当事人的行为已违反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但仅一个“罚”字不能化解矛盾,还需协商解决。中队执法人员一面动员店主陈某主动上门和楼上业主沟通,并建议作出相应的补救措施,一面像“老娘舅”一样多次打电话找任女士谈心,做思想工作。
经过城管队员的努力,任女士终于答应:只要不影响她家的晾晒衣物和财产安全,店名招牌可以不拆除。对此,城管三中队迅速作出处理决定,依法向当事人陈某送达《限期整改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整改,适当调整店名招牌的高度。同时,陈某还答应为楼上业主在二楼阳台外设置一副晾衣架,供其使用。通过调解,双方最终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原载2009年5月12日《余姚日报》第二版)
温馨提醒
由创导性向创导与处罚并举转变
市民违反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将受行政处罚
为增强公民的市容和环境卫生意识,提高公民的公共道德水平,市城管局推行温情柔性执法,按照路段级差管理的方法,统筹兼顾,着重对新建路、南雷路为主的8条主要街道,开展以书面告知为主的温馨提示,提醒市民自觉遵守市民行为规则,禁止在大街上乱扔、乱吐、乱便溺等不良行为,营造在新建路、南雷路上违反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的行为需接受城管部门行政处罚的声势,把市民行为规则由创导性向创导与处罚并举转变,真正落实市民行为规则。
(直属四中队:符旭东)
“小手”牵“大手” 学校联家庭
“城管进学校”活动向纵深发展
为培养学生从小养成城市法治意识,从小形成遵守市容和环境卫生道德规范,5月14日下午,市城市管理局直属三中队与世南小学联合举办了一次“城管进学校”的主题实践活动,加强与学校互动。在现场,城管部门组织100多名学生观看了城管知识宣传展览,并向学生分发200多份题为《参与城市管理,争当文明学生》的倡议书;200多名“小小城管志愿者”纷纷在“城管知识在我心中,美化市容我在行动”的横幅上认真签名。 (直属三中队:吕芳 戚震馨)